济宁:金乡4月1日起进入禁渔期 对违法捕捞说“不”
发布时间:2023-06-19 22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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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山东网4月10日讯 (通讯员 李爱国)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,维持渔业生物资源多样性,推进渔业可持续发展。近日,济宁市金乡县对全县范围内的河流、湖泊等自然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。禁渔时间为2020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,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,禁止除休闲垂钓之外的所有作业。
禁渔期间,金乡县将针对重点水域、重点时段、重点监管对象,统筹执法力量,加强水陆执法巡查、夜间执法巡查力度,严厉打击电鱼、毒鱼、炸鱼及使用地笼等禁用渔具、渔法的违法违规捕捞行为,发现一起严惩一起,对涉嫌犯罪的,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从严从快处罚,切实维护渔业资源养护成果。

